登录/注册 搜索

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您服务

发布时间:Thu Sep 24 00:00:00 CST 2020| 作者:


照片一:9月5日,“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日”特邀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周震宇、黄晗叶在一楼报告厅前开展法律咨询服务。.jpg

9月5日、19日,我馆于一楼报告厅前举办两场“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晗叶、周震宇、徐聿枢就市民提出的法律相关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市民问:我想将一套房屋赠送给已婚的女儿,但又担心万一女儿女婿将来离婚,女婿会分割该房产,我想让女儿完全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该怎么办?

律师答: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建议可以老夫妻一起去办理赠与公证,约定将该房屋赠与女儿,且只赠与她一人,将来该房屋也只登记她一人的名字。(社会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