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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您服务

发布时间:Mon Nov 23 00:00:00 CST 2020| 作者:


11月21日,我馆于一楼报告厅前举办“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聿枢、张真睿就市民提出的法律相关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市民问:我于今年四月进入XX厂上班,岗位是操作工,公司于每月二十五日通过银行打卡发放工资,但入职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我曾多次与公司沟通关于签合同和缴社保事宜,但公司始终未办理。现在我准备离职,请问我该如何主张我的合法权益呢?

律师答: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主张的权益包括补缴社保、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差额。首先,您可以收集保存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流水账单、工作交接表、厂牌、考勤表、工资单、同事证言、微信工作群、人员信息采集表、入职登记表、电话录音等证据,以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向单位提出书面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然后与单位进行协商工作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就社保未缴事项可向社保局投诉,要求单位补缴。          (社会工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