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您服务
发布时间:Tue Dec 22 00:00:00 CST 2020| 作者:
12月19日,我馆于一楼报告厅前举办“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震宇、张真睿就市民提出的法律相关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市民问:我和丈夫于1993年结婚,婚后我们夫妻感情尚可。但从去年开始,丈夫经常在外跟朋友喝酒打牌,工作也不踏实,家里开销全部由我个人承担,我跟他谈过多次,想让他改掉自身存在的问题,他非但不理会,还出手打我,甚至提出离婚,我不同意。上个月他向法院起诉离婚,我昨天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和开庭传票,请问我该怎么做?
律师答:就您刚才所述的事实及出现的问题,考虑到你们双方系第一次诉讼离婚,且感情基础相对稳固,男方如果无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相关证据,如家暴、虐待、遗弃等法定情形,法院在开庭前将依法进行庭前调解,如调解不成,法院将依法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司法实践及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查明无前述情形时,就双方实际情况一般判决不准离婚。同时男方有权在本案终结之日起六个月后再行提起诉讼。综述,我建议你们庭前好好沟通,争取协商解决,如有必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社会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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