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您服务
发布时间:Mon Jan 18 00:00:00 CST 2021| 作者:
1月16日,我馆于一楼报告厅前举办“公益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震宇、张真睿就市民提出的法律相关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市民问:我老伴10年前去世,我们育有3个子女。后来我因续弦问题与子女关系紧张。如今我与现任老伴共同生活近10年了,但我们并未办理结婚手续。前不久,现任老伴与我的子女发生纠纷,离我而去,自那以后子女也不管我。我本想去住养老院,但又担心全凭退休金支付负担不起。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答:由于您现任老伴未与您办理结婚登记,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只是同居关系,因此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若经协商或社区调解后,子女对您仍然不闻不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子女索要赡养费。(社会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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